关于核对正方教务系统中2016-2017(1)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30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正方教务管理系统2016-20171)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各单位任务落实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1:正方教务系统2016-2017-1教学任务安排汇总)请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核对相关信息,确保下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核对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中教学任务工作的重点是:

1.对照学校教学计划(附件22016秋教学计划),确保下学期每一个班级的每一门课程都有相应的任务安排。

2.对照下学期进程表(附件32016秋季学期教学进程表(20160628修)),核对每一个教学任务的起止周是否正确。

3.核对周学时是否正确。理论教学课程,不论是否含有课内实验学时(上机学时),周学时的第一个数字一定是总学时/教学周数,后一个数字必须填写“0.0”,如总学时48,教学周数16周的课程,周学时表示为“3.0-0.0”;独立实验课程,周学时的前一个数字必须是“0.0”,后一个数据按总学时/教学周数,如总学时48,教学周数16周的课程,周学时表示为“0.0-3.0”周学时的数字必须是整数。

4.核对考核方式是否正确。目前还有30多门课程在教学任务中的考核方式没有填写考试考查,还有个别专业年级一个学期只安排了一门考试课,请有关专业认真核对更正。

5.对上课地点有要求的,请在“上课地点”列进行补充。

6.须进一步认真核对学时数、学分数是否准确。

7.请各任务落实单位补充每一个开课教师的教研室、及课程执行周数信息,以方便排课工作。

8.表中任何需要更正或补充的信息,均可以在相应的数据列后加列,并在相应的行中补充正确数据。

9.各开课单位务必在本周五(71日)下班前将本单位的修改文档,按开课单位命名,报送给教务处教务科,电子邮箱lnist_jwc@126.com

 

正方教务系统教学任务核对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学计划咨询联系人:教学科 孙老师,电话 45861045

教学任务咨询联系人:教务科 曾老师,电话 45861042

 

 

教务处

201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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