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16—2017(1)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6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201620171)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将于617日—623日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上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1.各教学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教学任务落实工作,各教学单位的教学负责人作为教学任务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教学任务落实工作的质量总负责。2016-20171)学期教学任务落实工作将作为院系教学管理绩效考核的指标,请各院系予以重视。

2.各院系教学任务落实工作负责人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按2016-20171)学期教学计划落实教学任务。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安排教学任务须注意如下问题。

1)务必按实际教学班安排任务(每个教学班安排成一个教学任务),切勿将不同的教学班合并成一个教学任务(4个平行班的专业,按要求应分成两个教学班,每个教学班含两个行政班,安排教学任务时,应将每个教学班安排一个教学任务,不能将4个班安排成一个教学任务),或将含有多个行政班的一个教学任务分解为多条教学任务。

2)务必认真填写每一门课程的教学起止周。尤其是对于多名教师同时承担的课程(如资土学院的某些课程)或接续开课的课程(如人艺学院的环设专业、绘画专业的一些课程),务必认真填报每一位教师、每一门课程的起止周。

3)各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各教研室主任及教学任务落实工作负责人要认检查2016-20171)学各项教学任务参数(如学分、总学时、讲课学时、实验学时、周学时、考核方式等),发现错误及时更改,任何疑问请及时致电教务处教学科。

4)各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各位教研室主任及教学任务落实工作人员要认真核对2016-20171)学期开课计划,确保教学每个专业的所有教学任务都能完整准确地落实,杜绝丢课(该开的课程没有开出)、错课(安排了不该在本学期开设的课程)现象发生。

3.做好主讲教师资格审查工作。不具备主讲教师资格的人员承担教学任务者、新开课及开新课者(定义见附件1)、助课、外聘教师要履行审批手续。

4承担应用技术学院教学任务的单位,在落实应用技术学院教学任务时,务必与应用技术学院教学负责人充分沟通,做好应用技术学院各专业的教学任务安排工作。

5.有关教学任务分配工作的具体要求,请参考附件《2016-2017(1)学期教学任务分配指南》。

6.教务处教学任务落实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教学计划内容咨询:教学科孙老师,电话:45861045

教学任务落实咨询:教务科曾老师,电话:45861042

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技术支持:学籍科陈老师,联系电话:45861046

附件:2016-2017(1)学期教学任务分配指南.doc

教务处

201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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