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教学工作量核算结果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9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开课单位、相关任课教师:

现将2014年春、秋季学期教学工作量核算结果分五部分予以公示(见附件15),并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到本单位全体开课教师本人,认真做好核对工作。

二、工作量变更的受理

1.凡确认工作量核算结果有误的,请任课教师本人填报相应《教学工作量更正意见表》(见附件6,注意区分理论教学、实验教学、集中实践、毕业设计、上机教学五类表格),各教学单位按教研室(实验室)分别汇总打印后,经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单位教学负责人签字后,于414日(周二)11时前统一报送教务处205室(教务处只受理各二级单位统一报送的更正意见表);

2.公示及变更申请截止时间为2015414日(周二)11时,逾期不再受理更正事宜;

3.教务处随时受理工作量核算不实(虚报、误算偏高)的举报工作。举报电话:45861039;联系人:甘处长。

三、有关工作量核算的说明

本次教学工作量分五部分分别核算,分别发布。

即某一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理论教学工作量+实验教学工作量+集中实践工作量+毕业设计工作量+上机教学工作量

相应教学任务的最终“核算工作量”所在列标注有橙色背景+红色字体

附件12014年教学工作量核算表(修正实验学时)(公示).xls

附件22014年实验教学工作量(公示).xls

附件32014年集中实践类课程教学工作量(公示).xls

附件42014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公示).xls

附件52014年上机教学工作量(公示).xls

附件6教学工作量更正意见表.rar

 

教务处

20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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