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课单位、相关任课教师:
现将2016年春、秋季学期教学工作量核算结果按各教学单位提出的修改更正意见进行了修正,分四部分予以二次公示(见附件1~4)。
公示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周三),逾期自动生效;教务处随时受理工作量核算不实(虚报、误算偏高)的举报工作。举报电话:45861039;联系人:甘处长。
附件1:理论教学
附件2:实验教学
附件3:集中实践
附件4:毕业设计
教务处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