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7]146号)(http://www.upln.cn/html/2017/Column_0103_1025/4287.html)的文件精神,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进行论证,结合现有条件,提出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需求,并提出申报意向,学校评议后,将择优推荐。
请各申报教学单位于10月26日下班前,将申报意向电子版发送至徐国新校内邮箱。
联系人:徐国新
联系电话:45861041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