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30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现将《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研究有关要求与支持政策,根据下学期的教学任务及省教育厅资源共享课开课情况,做好本次跨校修读学分的选课工作,并将跨校修读学分汇总表于7512:00前提交教务处教学科。

跨校修读学分工作是辽宁省本科高等学校绩效管理考核指标,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原则上各教学单位必须申报一门课程。申报跨校修读学分课程不影响教学工作量的计算结果,学校对申报且进行实际操作课程在有关教学改革立项中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45861045

电子邮箱:lkyjwcjxk@163.com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www.upln.cn/html/2017/Column_0103_0630/4207.html  

 

附件1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7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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