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评审工作的通知》(辽学位办〔2017〕3号)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专业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范围是2017年有首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我校本次涉及专业为:汽车服务工程(080208)、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080203)、生物技术(071002)、旅游管理(120901K)等4个专业。
二、评审要求
各专业所属学院按照《辽宁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试行)》(附件1)组织专家(不少于5人,鼓励校外专家参与评审)做好专业自评工作,撰写专业自评报告、填写有关材料,自评报告需专家签字。
学校统筹做好所有专业材料审核、评议及报送工作。
省学位办组织专家(每组不得少于5人,其中外单位人员不得少于2/3)对学校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师队伍、基础课教学和专业实验室、文献资料(含电子类读物)、考核制度和教学管理、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进行评审,对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进行审批。
三、报送材料
请各专业于3月27日(周一)9:00前,报送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调查表、汇总表(附件2、3、4)、专业自评报告(专家签字),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孙璐
联系电话:45861045
邮箱:lkyjwcjxk@163.com
附件1:辽宁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试行)
附件2: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
附件3: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调查表
附件4: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汇总表
辽学位办〔2017〕3号通知要求:http://www.lnen.cn/zwgk/zwtz/287513.shtml
教务处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