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8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专业评审工作的通知》(辽学位办〔20173号)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专业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2017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范围是2017年有首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我校本次涉及专业为:汽车服务工程(080208)、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080203)、生物技术(071002)、旅游管理(120901K)等4个专业。

二、评审要求

各专业所属学院按照《辽宁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试行)》(附件1)组织专家(不少于5人,鼓励校外专家参与评审)做好专业自评工作,撰写专业自评报告、填写有关材料,自评报告需专家签字。

学校统筹做好所有专业材料审核、评议及报送工作。

省学位办组织专家(每组不得少于5人,其中外单位人员不得少于2/3)对学校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师队伍、基础课教学和专业实验室、文献资料(含电子类读物)、考核制度和教学管理、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进行评审,对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进行审批。

三、报送材料

请各专业于327日(周一)9:00前,报送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调查表、汇总表(附件234)、专业自评报告(专家签字),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孙璐

联系电话:45861045

邮箱:lkyjwcjxk@163.com

 

附件1辽宁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试行)

附件2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

附件3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调查表

附件4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汇总表

 

辽学位办〔20173号通知要求:http://www.lnen.cn/zwgk/zwtz/287513.shtml

教务处

                             20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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