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科技学院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试行)》(辽科院发〔2014〕86号)文件要求,现对2014级四年制本科生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必修模块成绩予以公示(见附件),请各院系将成绩通知到学生本人,要求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在2017春季学期完成不合格模块的重修。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选修模块学分将于2017春季学期初完成统计并公示。
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是本科生获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且只能通过重修获得相应学分,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各年级本科学生的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获取情况,对未达到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要求的学生予以警示,要求学生及时修满相应学分。
附件:2014级本科生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必修模块成绩统计表.xlsx
教务处
2017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