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有关部门: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考核牵头院校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研究决定,拟申请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会计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五个专业作为中、高职升学专业考核牵头单位。现将有关通知及申请书(含填报任务分解)转发给你们,请对有关单位及部门及时完成申请书填报工作,并于本周四(12月1日)下班将填报的申报书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lnist_jwc@126.com。
申报书填报联系人:律德财,联系电话:45861040。
附件:
1.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考核牵头院校申报书
2.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考核牵头院校遴选工作的通知
3.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考核牵头院校遴选认定基本条件
4.中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考核有关分类参考目录
5.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考核有关分类参考目录
教务处
2016-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