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教学工作量核算结果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6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开课单位、相关任课教师:

现将2018年春、秋季学期教学工作量核算结果分四部分予以公示(见附件14),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到本单位全体开课教师本人,认真做好核对工作。

提示:在理论教学工作量计算表中,凡二个及二个以上教师共同完成的,按多人均分教学任务工作量进行计算。

二、工作量变更的受理

1.凡确认工作量核算结果有误的,请任课教师本人填报相应《教学工作量更正意见表》(见附件5,注意区分理论教学、实验教学、集中实践、毕业设计等四类表格),各教学单位按教研室(实验室)分别汇总打印后,经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单位教学负责人签字后,于911日(周三)11时前统一报送教务处207室,教务处只受理各二级单位统一报送的更正意见表。

联系人:刘海彬(实践教学) 43164040

 徐国新(理论教学) 43164256

2.公示及变更申请截止时间为2019911日(周三)11时,逾期不再受理更正事宜;

3.教务处随时受理工作量核算不实(虚报、误算偏高)的举报工作。

举报电话:43164039;联系人:甘晓晔。

三、有关工作量核算的说明

本次教学工作量分四部分分别核算,分别发布。

即某一教师的教学工作量=理论教学工作量+实验教学工作量+集中实践工作量+毕业设计工作量

相应教学任务的最终“核算工作量”所在列标注有橙色背景+红色字体

附件1理论教学

附件2实验教学

附件3集中实践

附件4毕业设计

附件5教学工作量更正意见表.rar

 

教务处

201995

常用链接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