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测评价考试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27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一、考试时间

201962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二、考试科目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高等数学》

2.会计学专业《中级财务会计》

3.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大学物理》

三、考生须知

1.考生应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未带两证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应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水性笔按考试要求答题,中途不得换笔,不得做任何标记。考生应在试卷规定区域答题,答在密封线内的无效,用铅笔作答的,该科考试成绩以“0”分记。

3.考生应诚信考试,不得自备草纸,不得损坏统一发放的草纸,不得携带手机、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进入考场。

4.考生在开始考试后不得进入考场,中途交卷者应回原座位,所有考生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场。

5.考生应在考试结束后将试卷和草纸全部交给监考人员。

四、考试流程

五、相关学院要求

请相关学院在考前对参加本次考试的学生做好诚信教育,及时通知到每位学生考试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事项,具体见附件。

 

附件1辽宁省2018-20192)本科教学质量检测评价考场安排表

附件2考场规则

附件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 33 号令)

 

辽宁科技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2019626

常用链接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