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1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辽教办[2018]217)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由教务处牵头编制发布2017-2018学年《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按照省教育厅对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任务进行分解(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和附件4),请有关部门指派专人负责,认真、按时完成应提供的支撑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重要性

编制并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学校开展自我评估、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实现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向社会展示风貌和办学特色、宣传办学理念和教学成果的重要途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将作为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尤其要保证所提供数据全面、翔实、准确、统一。此项工作必须由部门、单位一把手负责。省教育厅要求学校提交报告时间为125日。

二、所需数据的时间节点

1. 自然年:201711日至20171231

2. 学年:201791日至2018831

三、需要上交的材料及要求

1. 请各部门按照附件1中的要求提供附件2的数据。

2. 请各部门按照附件3中的任务分解提供相关文字描述。

3. 请各院系按照附件4中的要求提供相关数据和文字描述。

4. 请有关部门、单位务必于20181127日(下周二)下班前,将本部门、单位负责完成的附件2、附件3和附件4的纸质版(须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送至教务处207室,电子版发送至刘海彬办公自动化邮箱。请务必保证纸质与电子版的一致!

附件1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省教育厅要求)

附件2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表(任务分解)

附件3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文字部分任务分解)

附件4各专业培养能力和发展水平

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http://www.upln.cn/html/2018/Column_0103_1116/4533.html

联系人:刘海彬

联系电话:45861040

教务处

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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