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教学工作量核算结果二次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08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开课单位、相关任课教师:

现将2017年春、秋季学期教学工作量核算结果按各教学单位提出的修改更正意见进行了修正,分四部分予以二次公示(见附件14)。其中,理论教学工作量中二人以上共同承担一门课的按授课人数平均分配授课工作量。

公示截止时间为20181010日(周三),逾期自动生效;教务处随时受理工作量核算不实(虚报、误算偏高)的举报工作。举报电话:45861039;联系人:甘处长。

附件1理论教学

附件2实验教学

附件3集中实践

附件4毕业设计

 

教务处

201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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