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调动广大教师开展本科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的积极性,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推动教育内涵发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辽宁科技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反映我校在实施转型发展以来取得的教育教学改革新成就,代表当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成果。重点围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专业(课程)产教融合、教学内容及方法改革创新、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建设、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促进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的成果。
二、评选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
三、评选条件
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取得明显效果;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作用;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经过省校级教改立项且成果显著的可优先推荐,已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申报。
四、推荐名额及要求
学校按照各教学单位专任教师数的4%,进行推荐名额分配,凡获得过省级以上本科质量工程项目的教学单位增加1~2个名额;非教学单位推荐名额原则上一个单位1个名额(见附件1)。各单位按名额择优推荐,并进行排序。
五、具体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组织,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要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
请各单位于2018年10月29日前将教学成果奖推荐材料汇总后(凡推荐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不需报送材料),纸质一式两份报送教务处综合科王老师(204室),电子稿(文件夹命名:项目名称+单位简称)发送至邮箱:lkyjwczhk@sina.com。需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2018年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电子稿及纸质版,见附件2);
(2)《2018年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教学成果报告(5000字以内)、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电子稿及纸质版,见附件3);
(3)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PDF格式)。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
联系人:王楠
联系电话:45861045
附件1:各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18年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附件3:2018年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教务处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