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8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本科教育教学综合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016年学校组织开展了辽宁科技学院转型发展教育教学改革(首批)项目立项工作。依据《关于开展辽宁科技学院转型发展教育教学改革(首批)项目立项的通知》和《辽宁科技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现对2016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辽宁科技学院转型发展教育教学改革(首批)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要求

项目结题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结题验收申请报告、任务书、项目支撑材料;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任务书提出的任务计划撰写结题验收申请报告(模板见附件2),并将项目结题材料提交给项目依托所在单位,经项目依托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学校。学校组织有关专家,依据项目任务书和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进行结题验收。建设周期3年的项目可选择结题验收,不结题的项目需根据项目任务书的要求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对按期不能报送材料的项目取消立项。

三、材料报送要求

项目依托单位审核通过后,于20181015日前将项目结题材料纸质一式两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孙老师(204室),并将电子稿(文件夹命名:项目名称+单位简称)发送至邮箱:lkyjwcjxk@163.com

联系人:孙璐

联系电话:45861045

 

附件1辽宁科技学院转型发展教育教学改革(首批)项目名单

附件2结题验收申请报告模板

附件3辽宁科技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1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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