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8~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1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教办[2018]104号(http://www.upln.cn/html/2018/Column_0103_0531/4426.html)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教学指导委员会性质和主要任务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辽宁省教育厅聘请并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接受辽宁省教育厅的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任期五年。

二、省教学指导委员会组建方案

1.2018-2022年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附件1)。

2.各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委员人数根据需要确定。各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秘书长1人,原则上在主任委员所在单位聘请。

三、省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组成

(一)高等学校从事本学科专业教学工作的专家。

(二)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的专家。

四、省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

(一)高等学校专家的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学风端正,教学能力强、学术造诣高,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原则上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热心本科教学,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二)非高等学校专家的任职条件

1.对人才培养工作有高度热情,在业内认知度高。

2.其他任职条件参照高等学校专家的任职条件。

(三)专项工作指导委员会专家任职条件

专项工作指导委员会专家应具有一定的相关工作经历和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任职条件可适当调整。

五、我校省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办法

原则上我校布点专业都可以推荐,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专家不超过3人,并排序。此外,还可推荐本单位之外的行业专家1人。

六、材料报送方式

1.请院系为单位,按照《2018-2022年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Acces数据库结构》(附件2)格式填报本单位推荐人员信息,同时填报《2018-2022年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

2. 64日(周一)前,附件23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楠 45861045

指定邮箱:lkyjwczhk@sina.com

 

附件:

1.2018-2022年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2.2018-2022年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Acces数据库结构

3.2018-2022年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18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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