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现将2018届毕业学生以及往届毕业生部分课程考核不合格需重新修读学生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请按名单做好本院系学生的重新修读通知工作。
1. 各院系及开课单位对提出重新修读申请的学生,如本学期无法安排课程重修,可根据学生所在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结合本学期课程开出情况提出课程置换方案,否则将安排在后续学期修读。
2.开课单位需在6月11日(周一)前将课程重修学生成绩报到教务处。
3.学生必须在4月11日前办理课程重新修读审批手续,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2018届毕业学生以及往届毕业生部分课程考核不合格需重新修读学生名单.xlsx
教务处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