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学校2021年党政工作要点,对标2020年国家一流课程申报条件,现启动2021年国家、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遴选以及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国家一流本科课程申报遴选:2020年认定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2.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遴选:2020年认定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不含省级)、本次申报(新增)经评选优秀的课程;
3.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本次申报(新增)经评选可作为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培育的课程。
二、工作安排
(一)教学单位遴选推荐(4月28日~5月14日)
1.各教学单位组织拟申报课程团队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见附件2至附件5),对标对表,认真填写申报书(附件1中的各类),系统梳理相关佐证支撑材料,特别是附件4有关指标和需要提供的支撑材料。
2.各教学单位应聘请校内外专家对拟申报国家、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进行充分论证,精准指导,认真仔细推敲、反复打磨申报书文本。
3.本次申报(新增)课程按照教学单位限额,且课程需满足以下条件:
1)推荐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课程名称、代码相同的课程按照课程团队申报。
2)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在籍教师。
3)作为课程负责人,每人限报1门课程,作为课程团队成员,每人最多只能参与2门课程(含负责人)。
4)本次申报(新增)课程按照二级学院在招专业数量、其他教学单位一门课程数量限额。获得省级以上重点建设专业的、各产业学院增加一门(同一专业具有上述不同类别的不累加计算)。对推荐名额大于1门课程单位,申报的课程类型需不同;不小于5门课程单位,5种类型都应齐全。
参照2020年省文件要求,我校遴选推荐省一流本科课程各类课程比例为:线上一流课程15%、线下一流课程30%、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40%、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及社会实践一流课程15%。请各单位在推荐申报课程类型时予以认真考虑。
4.各单位将推荐拟申报国家一流本科课程按照评审分数分类排序;对拟申报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按照已经认定为校级的一流课(全校11门)和新增的一流课(全校46门)合并,按照评审分数分类排序。2020年认定的省级和校级一流课程见附件6。
(二)组织评审遴选阶段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申报通知要求,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我校拟申报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和校级的各类课程。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5月17日12点前,将《一流课程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纸质一式一份)、《一流课程申报汇总表》(纸质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孙璐老师。相应电子材料发至mzj744@lnist.edu.cn。
申报材料按照课程五个类别、国家级、省级、新增分别报送,电子版材料分成三个文件夹。
附件:
1.一流课程其它附件
2.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3.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4.国家级一流课程评审指标
5.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6.2020年省级和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名单
联系方式:孟老师 43164041
孙老师 43164036
附件:附件1--附件6文件
教务处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