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辽委教通〔2020〕47号)文件精神、学校2021年党政工作要点要求,为实施按照专业大类招生、推行完全学分制奠定基础,为顺利实施教考分离、做好审核评估的准备工作,现对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优化提出如下意见要求:
一、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范围
2021年招生的普本、高职本、高职各层次的所有专业。
二、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遵循的意见要求
本科专业(普本、高职本)按照《辽宁科技学院关于修订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附件1)。高职专业按照“辽宁科技学院关于制订(2018版)高职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附件2)
三、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的重点内容
(一)普本专业
1.重点整合学科平台课,原则上属于同一专业大类的专业,学科专业平台课需统一(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代码),如专业跨二级学院的,需共同研讨。
提示:附件3为教务处对目前疑似存在问题课程统计,供整合参考。
2.面向不同专业的公共必修课程(高数、物理、工程数学等),包括如电工电子、机械制图、金工实习等,尽量减少课程类别(课程代码),即课程内容相同的归为一门课程(课程代码)(包括上下学期的连续课程。如高等数学A1、B1可归为高等数学1)。
3.按照2021年学校党政工作要点“专业建设应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辽宁振兴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以“新工科、新文科”建设为引领,以信息化、智能化、绿色为切入点改造“原字号”传统专业,全面提升专业质量”。请各专业结合自身实际,围绕“信息、智能、绿色”统筹做好课程体系修订,并对优化结果进行说明。
4.为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学校实施“专创融合”课程建设(详见附件4),即在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加入至少6学分(2~3门)的理论或实践课程。要求在2021级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全面进行部署,在其他年级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可以探索设置。
(二)高职本科专业
遵循同一代码的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原则,优选普本优势特色模块课程,以保证后续重修课程机制的顺利实施。
(三)本科专业统一要求
1.为迎接教育部评估审核,各各单位组织专业认真梳理现人才培养方案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修订。
2.如修订人才培养方案需新建课程(课程代码),应同时编制有关课程教学大纲(按照2019版大纲模板)。
3.根据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材〔2020〕4号)要求(见附件5),2021级培养方案中将不再单独设置“公益劳动”(请各专业注意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调整)。思政课(8学时,马院负责)、创新创业素质课(8学时,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现专业实践课体系(16学时,各二级学院负责)中加入劳动教育有关内容,总计32学时,同时对相关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修订。
(四)高职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详见链接)要求,注重专业数字化改造。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7/moe_953/202103/t20210319_521135.html
提示:教务处统已对公共课程部分进行整理,详见附件6。
五、时间进程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
(一)时间进程安排
1.公共基础课、面向多专业开设的学科基础课整合,完成课程库建设。
完成时间:4月29日前上交各学院开设的所有公共课程清单,并做好新课程入库申请工作(详见附件7)。
2.各专业根据上述整合内容,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完成时间:5月10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内提交各专业2021级培养方案(详见附件8)。
3.5月6日前,将“专创融合”课程相关材料提交双创学院进行审核(附件4)。
4.5月31日前,按开课单位提交所有修订后的教学大纲。
(二)材料提交要求
1.本科(普本、高职本)人才培养方案,同时包括但不限于:
(1)围绕“信息、智能、绿色”修订课程体系说明。
(2)劳动课程安排说明
(3)“专创融合”课程安排说明
2.修订的教学大纲,同时包括但不限于:
(1)围绕“信息、智能、绿色”优化新增课程教学大纲。
(2)增加劳动教育内容课程的教学大纲
(3)增加的“专创融合”课程教学大纲
3.高职专业修订有关课程教学大纲
如:Python程序设计(7488D405)曙光学院提供。
人才培养方案:教务处孙老师 43164036
指定邮箱:lkyjwcjxk@163.com
“专创融合”课程建设:创新创业学院王老师 43164058
指定邮箱:办公自动化王伟邮箱
附件1:《辽宁科技学院关于修订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
附件2:辽宁科技学院关于制订(2018版)高职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
附件3:课程梳理与课程大纲校核汇总
附件4:辽宁科技学院“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相关
附件5: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
附件6:2021高职模版
附件7:开课申请操作手
附件8:培养方案(院系)操作手册
附件9:2019.2020级培养方案中用到平台课程
教务处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