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0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按照《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开放办学 加强校际合作 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辽教发〔20204号),现就2021年度校际合作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经由教务处申报的项目有:联合培养、教师互聘、资源共享等三个类别,合作对象可为省内外及国外高校。

二、申报数量

我校各单位不限制每类项目的申报数量,但经学校评审、审核后每类项目限报5项。

三、报送方式

各单位统一报送,请于51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孙璐老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kyjwcjxk@163.com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43164036

附件:各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3,各项目界定和工作内容可参见附件4

 

附件1: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申报书(联合培养)

附件2: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申报书(教师互聘)

附件3: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申报书(资源共享)

附件4: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的通知

教务处

202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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