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课程重修管理、辅修专业重修课程学分收费管理有关规定,学校启动2020~2021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重修对象
重修的课程必须为当前学期开设。面向对象为:2018级、2019级的学生,且符合《辽宁科技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重修对象”规定的范围。
二、重修方式及原则
1.重修方式以插班重修为主,重修人数超过30人(含)以上的,可以单独编班。
2.学生课程重修一般跟随课程代码相同的教学班听课并参加课程考核。因学籍异动(降级、转专业、退伍复学等)导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变更、调整而不再开设的课程,可根据专业负责人的意见,经院系同意,教务处审核,采用内容相同、相近课程进行重修。
3.重修课程安排一般不得与主修读课程冲突,确存在冲突,且低于三分之一的,可以进行重修,院系及任课教师应掌握存在课程冲突的学生情况,做好重修学生请假管理工作。
4.考虑到毕业生实际,本学期为毕业生安排了《大学生国防教育》、《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大学生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网络课程部分以及《实验室安全教育》网络课的重修,请各学院务必做好需重修学生(尤其是不在校学生)的指导、督促工作。有关网络课程具体学习方式、学习时限见“关于2021春季学期公共必修课和实验室安全教育课开课的通知”
5.采用纸质加课处理流程:经专业负责人在管理系统中加课→填写《辽宁科技学院选课(加课)重修申请表》→经院系同意→教务处审核→财务处缴费(必要的话)→教务处加课。
提醒:不论何种原因,如果系统看不到重修课程,请按照前面纸质加课流程进行审批。
三、重修工作流程
1.重修学生在2020年4月2~8日24:00时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重修选课,具体操作见教务在线→办事指南。学校将根据本轮次重修选课情况决定是否开展下一轮次重修选课。
2.选课成功的学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重修费用,即在银行卡中存足费用(80元/学分),由财务处统一代扣,扣费时间:4月12日24点前。
重要提示: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重修,教务处将在教务系统中作删课处理!
3.选课成功并缴费的学生,即教务管理系统予以确认后,到重修班级向任课教师报告情况,参加重修学习。
四、有关说明
1.参加课程重修所需的教材由学生自行购买。
2.重修课程考试与主修课程考试冲突时,须先参加主修课程考试,重修课程可申请缓考(务必在课程考试前!)。重修课程考核不合格可参加补考。
3.重修课程考试合格后,按照《辽宁科技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记录成绩、计入学分和绩点。
五、工作要求
1.按照教育部取消“清考”的要求,学校将不再组织“毕业前重考”。请二级学院组织做好学生重修课程指导、督导工作,尤其是不及格课程较多的学生,帮助学生提前做好课程学习规划,以免影响按期毕业。
2.各开课单位要注意提醒任课教师及时落实重修申请、更新教师手册,做好重修学生的教学管理,以免影响重修学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选课咨询:孟老师 43164041
成绩咨询:刘老师 43164037
公共必修课咨询:孙老师 43164036
《实验室安全教育》咨询:刘老师 43164040
教务处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