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9版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5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专业:

按照《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辽科院发〔20219的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的编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审核评估指标体系中考查实践教学、特别是考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重要材料,因此,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制工作。

2. 各专业要认真研读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文件要求,按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的审核重点,认真做好大纲的编制工作。

3. 2019版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课程大纲是参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按照专业设定的毕业要求,教学目标与毕业要求具有相互支撑关系。

4. 编制大纲工作应由学院负责统一布置;每个专业要组成由专业教研室主任任组长、专业骨干教师为成员的大纲编写小组,负责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的编制工作。大纲制编制完成后,由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再由主管教学院长签署审查意见,汇总后报教务处实践科。

二、内容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按专业(包括普本和高职本)编制。

2.《大纲》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毕业设计(论文)课程简介、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目标及对专业毕业要求的支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内容及要求(含课程思政要求、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主要内容)、毕业设计(论文)主要环节、基本要求和时间分配、达成课程目标的途径与措施、毕业答辩和成绩评定。

三、材料上报要求

1. 所有“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按照模板(附件1)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写。

2. 请各专业所属学院于2021419日(周)前,按照“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规范)”“教学单位”统一汇总(压缩文件),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 43164040

指定邮箱:lkyjwcsjk@163.com

 

 

教务处

202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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