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专业:
按照《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辽科院发〔2021〕9号)的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的编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审核评估指标体系中考查实践教学、特别是考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重要材料,因此,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制工作。
2. 各专业要认真研读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文件要求,按照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的审核重点,认真做好大纲的编制工作。
3. 2019版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课程大纲是参照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按照专业设定的毕业要求,教学目标与毕业要求具有相互支撑关系。
4. 编制大纲工作应由学院负责统一布置;每个专业要组成由专业教研室主任任组长、专业骨干教师为成员的大纲编写小组,负责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的编制工作。大纲制编制完成后,由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再由主管教学院长签署审查意见,汇总后报教务处实践科。
二、内容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按专业(包括普本和高职本)编制。
2.《大纲》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毕业设计(论文)课程简介、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目标及对专业毕业要求的支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内容及要求(含课程思政要求、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主要内容)、毕业设计(论文)主要环节、基本要求和时间分配、达成课程目标的途径与措施、毕业答辩和成绩评定。
三、材料上报要求
1. 所有“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按照模板(附件1)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写。
2. 请各专业所属学院于2021年4月19日(周一)前,按照“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规范)”“教学单位”统一汇总(压缩文件),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刘老师 43164040
指定邮箱:lkyjwcsjk@163.com
教务处
202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