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向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验收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8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电信学院、机械学院和曙光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向应用型转变试点高校及专业验收检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 [2019]152号)要求,学校决定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开展向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验收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检查对象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二、验收检查材料

1.提交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对照《辽宁省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附件1),提交试点专业工作总结报告。包括试点任务完成情况、取得工作成效、创新点、资金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对策建议等,参考格式见附附件2。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学校发展规划、有关政策文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校企合作协议等。

2.试点专业同时需提交支撑数据表,具体格式见附件3

三、有关要求

1.请上述单位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落实好相关工作,并于123日下班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刘海彬办公自动化邮箱,试点专业材料请以专业代码-专业名称-高校名称命名。

2. 附件3中属于专业的数据由专业完成填报,其他数据由教务处牵头完成填报。

2.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试点工作进行验收检查,并根据情况进行抽查。对于出现严重问题的,将进行问责,并要求学校限期整改。


附件1:辽宁省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附件2:转型发展工作总结报告基本要求(专业)

附件3:转型发展工作总结报告支撑数据表

 

 

 

 

 

教务处

201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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