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辽宁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辽科院发〔2022〕28 号)要求,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上报各专业可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不含专升本),填写《二级学院各专业可接收2022级转专业学生人数统计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于2023年6月9日前交到教务处学籍科(电子版请发至王鹏办公自动化邮箱)。
附件:二级学院各专业可接收2022级转专业学生人数统计表
教务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