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现将2023年应届毕业生离校审核工作安排如下,请组织做好落实。
一、时间安排
1.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23届高职毕业生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时间为6月19日~20日(周一、二)。6月21日(周三)教务处组织进行高职学生毕业资格审查,6月25日(周日)上午统一颁发高职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离校)。
2.2023届本科毕业生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时间为6月26日~27日(周一、二)。6月28日~29日(周三、四)教务处组织进行本科学生毕业资格审查,6月30日(周五)上午统一颁发本科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主修、辅修)、学位证书(主修、辅修)(离校)。
二、工作流程
1.请各离校审核部门根据“2023年高职应届毕业生集中离校审核意见汇总表(部门用)”(附件1)和“2023年本科应届毕业生集中离校审核意见汇总表(部门用)” (附件2),认真细致做好毕业生离校审核工作,将欠账、卡、物的学生相关信息填写在汇总表中,形成本部门“高职离校审核不合格毕业生名单”和“本科离校审核不合格毕业生名单”,将两个名单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王鹏办公自动化邮箱,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6月7日。
2.教务处对各离校审核部门报送的“高职离校审核不合格毕业生名单”和“本科离校审核不合格毕业生名单”进行汇总,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给相关院系离校工作负责人。
3.各学生所在院系根据离校审核不合格毕业生汇总表,联系并协助学生及时缴费、还卡、还物。各学生所在院系根据“2023年高职应届毕业生集中离校审核合格人员名单(院系用)”(见附件3)和“2023年本科应届毕业生集中离校审核合格人员名单(院系用)”(见附件4),将不欠账、卡、物的学生筛选出来,形成“高职离校审核合格毕业生名单”和“本科离校审核合格毕业生名单”,以专业为单位打印纸质版,一式一份,到相应的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学生所在院系统一将完成审核的“高职离校审核合格毕业生名单”和“本科离校审核合格毕业生名单”纸质版报送教务处王鹏(勤公楼204室),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6月21日上午10点(高职),28日上午10点(本科)。
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期间,请相关部门安排专人在学生服务大厅(艺术楼一楼)办理“一站式”服务。
4.各离校审核部门根据“2023年高职应届毕业生集中离校审核意见汇总表(部门用)”(附件1),将截至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时段结束时(2023年6月20日下班前)仍拖欠学校财、物的学生相关信息重新形成本部门“高职离校审核不合格毕业生名单”,筛选打印,一式一份,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王鹏(勤公楼204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王鹏办公自动化邮箱,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6月21日上午10点。
5.各离校审核部门根据“2023年本科应届毕业生集中离校审核意见汇总表(部门用)” (附件2),将截至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时段结束时(2023年6月27日下班前)仍拖欠学校财、物的学生相关信息重新形成本部门“本科离校审核不合格毕业生名单”,筛选打印,一式一份,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王鹏(勤公楼204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王鹏办公自动化邮箱,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6月28日上午10点。
教务处只受理按上述要求提交的电子版及相应纸质版汇总名单,名单为空的也请零报告教务处。逾期未报送,或不按要求报送的,均按该部门毕业离校审核全部合格处理,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该部门负责!
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43164037
附件1:2023年高职应届毕业生集中离校审核意见汇总表(部门用)
附件2:2023年本科应届毕业生集中离校审核意见汇总表(部门用)
附件3:2023年高职应届毕业生集中离校审核合格人员名单(院系用)
附件4:2023年本科应届毕业生集中离校审核合格人员名单(院系用)
教务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