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单位部门审核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有关职能部门:

根据《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学习动员阶段(2022年3月—2023年4月)”工作要求,各教学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成立审核评估工作小组,明确人员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和日程安排,研究确定本单位部门需要准备的迎评材料目录。请各教学单位和有关部门根据上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工作方案+指标分解+材料准备清单”的体例,认真撰写本单位部门核评估工作方案,并于5月10日11点前将方案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陈溪办公自动化邮箱。

有关职能部门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统战部、党委组织部、发展规划与考核管理办公室、合作发展与国际教育办公室、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财务处、基建与资产管理处、学生工作处、招生与就业处、后勤管理处、团委、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图书馆、校友办公室。


附件: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


教务处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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