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现将2023春季学期初补考成绩予以发布,请组织做好以下工作:
1.通知本单位相关学生、任课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查询。请提醒相关学生及任课教师务必认真核对补考成绩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及时查询与更正,以免影响学生课程重修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等。
2.有异议成绩查询与更正
(1)受理时间:2023年3月14日~16日15时,逾期成绩自动生效!
(2)学生查询:须学生本人填写《课程考核成绩查询申请表(学生用)》(教务在线→下载专区→学生下载),院系审批后统一送至学生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处;
(3)教师更正成绩:须任课教师本人填写《课程考核成绩更正申请表(教师用)》(教务在线→下载专区→教师下载),教师所在院系审批后统一送至教师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处;
重要提示:请各院系教学秘书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将本单位的(2)(3)申请表经院系签字、盖章后交至教务处学籍科(勤公楼204房间),教务处不单独受理教师、学生提交的申请表。
教务处
2023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