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缓解部分院系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短缺的问题,可从全校范围内遴选毕业设计指导教师。
各院系应按照《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辽科院发〔2023〕42号)文件要求,对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的资格进行审查,确保其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本学院的毕业设计指导工作。
有需求的院系在聘用其他学院指导教师后,应将《附件:校内跨院系聘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备案表》报送至勤公楼205实践教学科备案。
联系人:焦思宁 43164035
教务处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