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科技学院校级现代产业学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9文章来源:实践科 浏览次数:

各院系: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普通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3]53号)文件要求,对标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的《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教高厅函〔2020〕16号),深化产科教融合,规范我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现代产业学院认定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人才培养主要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相关专业符合现代产业学院申报建设基本条件要求,具有相对优势;

2.相关产业列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划;参与的企业主体参考产教融合型企业相关要求,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

3.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

4.拥有一支由我校教师和企业(单位)专家共同组成的、相对稳定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相关企业主体参与的兼职教师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数量满足现代产业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后续申报省级现代产业学院时需要逐步提高企业教师比例至50%);

5.加强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

6.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资源。

二、申报要求

请各学院结合自身专业优势深入调研、充分论证,主动对接相关企业,组建团队积极申报,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择优立项。

三、材料报送

1.申报学院填写《附件1:辽宁科技学院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书》、和《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申报书中所涉及内容的佐证材料;

2.除了4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目前在册的及新申报的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均需报送材料;

3.希杰学院、乡村振兴产业学院因已提交过建设方案,若建设方案等相关材料没有变化,无需再次提交。

4.上述材料纸质版(纸质版首页盖学院公章,无需盖教务处和学校公章)送至勤公楼205实践科,电子版发送至实践科邮箱:lkyjwcsjk@163.com

5.时间截止2023年10月31日。



教务处

2023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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