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辽科院发〔2022〕28号)以及“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有关规定要求,经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初审,教务处组织复核,提请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拟同意关永月等29名学生转入申请专业(具体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如对转专业学生有异议,请于2023年9月15日前向教务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
联系电话:43164039
附件:2023年秋季学期拟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