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6文章来源:实践科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辽教通〔2023〕212号)文件的要求,现组织开展相关数据统计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需要填报的表格

SJ3:贵重仪器设备表

SJ4:教学实验项目表

SJ5:专任实验室人员表

SJ6: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二、填报要求

1. 请根据每个表格中的填写说明,如实统计并补充SJ3、SJ4、SJ5、SJ6的黄色部分内容。

2. 如果原始表有问题,请用红色字体做标识。

3. 如果有新增实验室,请用红色字体填报。

三、材料上报

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11日前将附件1-4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曹继芳、焦思宁

联系电话:43164035

指定邮箱:lkyjwcsjk@163.com

教务处

20239月6



常用链接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