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23届毕业设计工作已经结束,现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工作和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总结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质量评价工作
1、评价流程:由专业教研室主任分配质量评价教师,入口为流程管理-分配质量评价教师。质量评价表分为设计类、论文类,质量评价表类型为系统自动分配。申报题目时课题来源为其他的,统一调用论文类质量评价表。
2、材料导出:教研室主任-表格导出-学生材料导出-一键导出质量评价表(该功能最近添加)。
二、学院工作总结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由教学秘书完成,入口为流程管理-学院工作总结。
2、同时要求学院保留纸质版,纸质版与系统版稍有不同,纸质版教务在线搜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下载。
三、时间要求
1、已完成答辩的学生,质量评价在8月15日前完成;
2、延期答辩的学生,质量评价在9月20日前完成。
3、工作总结在9月20日前完成。
教务处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