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辽宁科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关于调整辽宁科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的通知》要求,经各部门、各单位推荐委员人选,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确定辽宁科技学院第六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其分委员会委员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5天。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实事求是。
联系电话:43164041。
附件:辽宁科技学院第六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其分委员会委员名单
教务处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