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度、2024春季学期实验耗材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5文章来源:实践科 浏览次数:

辽科院教发〔2024〕115号

各教学单位:

按照《辽宁科技学院实验耗材管理办法》(辽科院发〔2021〕58号)文件要求,现对教学单位2023年度、2024春季学期实验耗材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实验耗材的采购、验收、库存、领用和经费的管理情况。

一、材料提交

1.2023年度、2024春季学期耗材出入库记录纸质版(实验室主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2.若2023年度采购计划与实际采购入库情况差距较大,需要另附情况说明,说明发生变更原因等相关情况。

二、提交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4年7月12日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实践科邮箱:lkyjwcsjk@163.com。纸质版报送至勤公楼205。


联系人:李晓亮 43164136


教务处

2024年7月5日


常用链接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