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科院教发〔2025〕11号
各教学单位:
为了更好的反映各专业学生的学习情况,教务处现开展本学期教师评学工作。
一、 教师评学时间
2025年1月17日—2025年1月24日。
二、教师评学学期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
三、教师评学方式
采取网上评学方式,教师登录辽宁科技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教学质量——教师评学——选择学期——显示该学期的教学情况,教师对所教授的班级进行评价,评价完成后需点击界面上方保存按钮。具体操作见附件《教师评学操作手册》。
四、教师评学管理
各教学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教师评学工作的督促、查询、统计等相关工作。
注意事项:
1.同一专业的合班课程,请统一填写评学表,即在操作选项中显示的班级最后面点击统一填写,进入评学表界面,而不是点击班级名称逐个填写。
2.对于两个及以上专业学生的合班课程,不需要评价,即在操作选项中显示不需要评价。
教师评学将于2025年1月24日12点关闭,请各教学单位安排好本单位的教师评学工作。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联系人:陈溪 联系电话:43164041
附件:教师评学操作手册(教师端)
教务处
202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