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辽科院教发〔2025〕11

各教学单位:

为了更好的反映各专业学生的学习情况,教务处现开展本学期教师评学工作。

一、 教师评学时间

2025117—2025124日。

二、教师评学学期

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

三、教师评学方式

采取网上评学方式,教师登录辽宁科技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教学质量——教师评学——选择学期——显示该学期的教学情况,教师对所教授的班级进行评价,评价完成后需点击界面上方保存按钮。具体操作见附件《教师评学操作手册》。

四、教师评学管理

各教学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教师评学工作的督促、查询、统计等相关工作。

注意事项:

1.同一专业的合班课程,请统一填写评学表,即在操作选项中显示的班级最后面点击统一填写,进入评学表界面,而不是点击班级名称逐个填写。

2.对于两个及以上专业学生的合班课程,不需要评价,即在操作选项中显示不需要评价。

教师评学将于202512412点关闭,请各教学单位安排好本单位的教师评学工作。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联系人:陈溪 联系电话:43164041

附件:教师评学操作手册(教师端)


教务处

202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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