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相似性检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0文章来源:实践科 浏览次数:

辽科院教发〔2025〕72号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营造学术诚信氛围,学校决定对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相似性检测,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2025届本科毕业生

二、检测时间

各院系须在5月20-528日之间完成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测工作,其检测结果为答辩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三、检测程序

学校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智能管理系统中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再上传论文(设计)定稿,点击查重,系统会进行相似性检测,并且可以查看检测结果和查重报告。详见《辽宁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操作手册》。

四、检测的具体要求

1.每篇毕业设计(论文)当年检测上限为2次,未按要求参加检测的学生视为未通过答辩资格审查

2.第一次检测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在内容方面未经过大幅更改的情况下,无需再次查重。

2.系统开放时间以各学院、专业通知为准。

3.学生进行文档检测时,请将定稿后的毕业设计(论文)按照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自动生成)、正文、参考文献、致谢及附录的顺序排版后上传。系统只对中英文摘要及正文进行查重,其他部分不进行查重。

4.学生提交单篇文档检测不得超过50M。

五、检测结果及处理

1.检测报告中,全文总相似比小于或等于30%的毕业设计(论文),视为通过检测。

2.经过两次检测,检测报告中,全文总相似比大于30%且小于等于60%的毕业设计(论文),学生需要提交申请说明原因,经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是否同意其进行第三次相似性检测。如同意,指导教师签字,院系提交申请,经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院系盖章后交至教务处实践科。学生本人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相应修改调整,修改时间至少3天,修改后须进行第三次检测。检测后的全文总相似比降至30%以下者,视为通过检测。第三次检测的全文总相似比大于30%视为未能通过检测,该生当年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以零分计。

3.经过两次检测,检测报告中,全文总相似比大于60%的毕业设计(论文),视为未能通过检测,该生当年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以零分计。

4.检测报告中,全文总相似比小于1%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要进行复核。

六、其他

检测过程中系统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各院系教学秘书联系。


教务处

20255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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