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科院教发〔2025〕115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十九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要求,经本人申请,二级单位遴选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拟推荐8件作品参加本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3天,如对推荐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反映。反映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
联系电话:43164038
教务处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