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科院教发〔2025〕164号
各相关学院:
根据《辽宁科技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辽科院发〔2023〕97号),现将2025秋季学期学籍审查结果发布(见附件1),请结合本通知要求,做好本次学生学籍处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工作流程
各学院负责填写通知书(见附件2)(学生信息、学籍审查及处理意见等)→发至学生本人→学生本人根据处理意见填写相应通知书→班主任意见→学生所在学院意见→统一上交到教务处学籍科→全部手续办理完毕后返给学院一份。
2.时间要求
学籍处理工作自9月23日起,至10月9日(星期四)上午11点前截止。学籍处理工作不仅涉及教学管理也涉及学生管理,请相关各学院予以高度重视,统一组织开展,确保按时、平稳、顺利完成。
3.说明
未取得学分累计达到退学处理标准的学生,在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降级试读,经一学年试读后,累计欠学分少于30学分的,可以继续跟读所在年级完成学业。若学生不同意降级试读,给予退学处理。
附件1:2025秋季学期学籍审查及核定结果一览表.xls
附件2:辽宁科技学院学生学籍处理通知书.doc
教务处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