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科院教通发〔2026〕113号
各二级教学单位:
期末暑期叠加高温、暴雨、雷电极端天气,毕业生离校、学生实验集中开展,实验室各类安全风险凸显。根据辽宁省教育厅《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醒》要求,学校组织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从严规范暑期实验室运行管理,坚决防范火灾、危化品泄漏、雷击短路等安全事故,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工作要求
各单位全面认清四类暑期特有风险:一是毕业生离校遗留试剂、设备交接断档形成管理盲区;二是留校进行实验的学生易出现无人监护、独自开展高危实验、留宿实验室等违规行为;三是高温加速危化品挥发分解,电气设备过载起火风险上升;四是汛期雨水倒灌、雷击易造成试剂受潮泄漏、线路短路。各单位全覆盖自查、闭环整改,落实全链条安全管控。
二、专项检查时间安排
(一)单位自查(7月1日—7月8日)
全覆盖所有实验室、危化品库房、气瓶存放间,重点排查毕业生遗留试剂、高温电气、防汛防水、危化品存储、通风降温设施,建立隐患台账,立行立改、闭环销号,完成自查报告。
(二)学校集中督查(7月9日-7月10日)
校检查组现场抽查核验各单位实验室安全落实情况。
(三)整改复核(7月10日—7月12日)
检查中出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完成整改并复核销号,未整改到位实验室暂停暑期开放。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毕业生实验区域清理
指导教师负责毕业生遗留实验物品清理,包括清空实验台、试剂柜,全面清零遗留危化品、废液、固废并规范处置;完善仪器、耗材交接签字台账;关停闲置工位水电气阀门。
(二)暑期实验室开放管控
各二级教学单位负责梳理形成实验室关闭、开放两份清单,关闭实验室统一断水断电断气、上锁封存;开放实验室执行校院两级审批备案,明确安全责任人;严禁学生单人开展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类实验,禁止实验室留宿,实验全程须教师或实验员在岗监护;完善入校实验人员登记台账,动态掌握驻室人员信息。
(三)高温安全防控
巡检通风降温设备,排查线路、烘箱、马弗炉等大功率设备隐患;危化品库房、防爆柜做好隔热温控,易热分解试剂分区存放,严控存储总量。
(四)汛期雷电风险防范
检查实验室排水、防水设施,垫高危化品货架与电控设备;配齐防泄漏托盘、吸附棉、防汛物资;雷雨天气暂停高风险实验,切断闲置大功率设备电源。
(五)应急与值班管理
修订火灾、泄漏、进水等专项应急预案,配齐完好应急器材;在校进行实验的教师请做好每日安全巡查,做好记录,各教学单位要安排专人开展实验室安全巡查,每周至少一次,做好记录,突发险情第一时间上报处置。
(六)安全台账核查
核查危化品全流程线上线下溯源台账、安全培训、准入考核、巡查演练记录,复核往期检查隐患整改闭环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
各学院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自查不留死角,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时限。
(二)闭环整改落实。
现场隐患立即整改;管线、库房改造等限期整改事项挂牌督办,整改不合格暂停实验室暑期使用。
(三)强化安全预警。
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发布高温、汛期风险提示,对留校科创学生开展节前安全警示教育。
(四)规范材料报送。
1.实验室安全检查材料报送
《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xx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总结报告》电子版、纸质版。
2.假期期间实验室使用相关材料报送
《辽宁科技学院假期期间实验室使用备案表》《实验室安全风险告知确认书》《辽宁科技学院假期期间开放使用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勤公楼205)和安全保卫处(勤公楼110)。附件在“教务在线-下载专区”下载。
《实验场所假期关闭和开放清单》,电子版。
3.报送时间:7月8日15:00前。
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kyjwcsjk@163.com,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勤公楼205)。
(五)严肃督导问责。
学校重点核查毕业生危化品清零、实验室开放审批、防汛物资、值班值守、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落实不力、整改拖延、违规开放实验室的单位全校通报并扣减年度安全考核分值,引发安全事故依规追责。
附件
附件1:《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醒》
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附件3:《XX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
附件4:《实验场所假期关闭和开放清单》
教务处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