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科院教通发〔2026〕114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辽宁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辽科院发〔2026〕69 号)(附件1)要求,现将我校2026年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面向对象
转专业学生需为具有辽宁科技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不含其他类型、层次学生)。转专业只限大一年级的学生,其他年级不再安排转专业。休学创业后复学至大二年级的学生或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后复学至大二年级的学生,可随大一年级学生一起申请转专业。
二、转专业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1.申请转专业时无处分记录;
2.符合转入专业学习的身体条件要求;
3.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在及格以上,且成绩排名在专业前50%以内;
4.工科类专业GPA≥1.9;教育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艺术类专业GPA≥2.3;
5.申请转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专业的学生,主修外语应为英语。
6. 学生因特殊才能或专长更加适合学习其他专业的,上述3、4条件可适度放宽,但应有相应的特长依据,包括但不限于高中及以上的竞赛获奖、发明专利、科研论文等材料。
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可不受转入专业人数比例及择优考核基本条件控制,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三、不允许转专业的学生
1.正在休学或者保留学籍的;
2.以特殊招生形式(如少数民族预科班、高水平运动队、中外合作培养、艺术类、体育类等)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3.已经转过专业的学生;
4.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
5.跨文理科(文理科界限以高考招生为准)转专业的。
四、转专业的工作流程
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2025级各专业可接收转专业人数》(附件2)填写《辽宁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3)一式四份(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至大二年级的学生,由于转专业后为2024级,需自行向转入学院咨询拟转入专业是否接收转专业学生,确认后方可填写申请表),不满足转专业基本条件3、4的可提交证明专业特长的材料,如竞赛获奖证书、发表拟转入专业相关论文或申请相关专利等,于2026年7月4日前报送给所在学院。由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初审,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填写意见,并由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汇总后,填写《2026年拟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申请表、特长材料及汇总表于2026年7月10日前由转入学院统一报送教务处学籍科(勤公楼204),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王鹏办公自动化邮箱。
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基本情况进行复核,根据各专业转入、转出情况等形成意见方案。秋季开学第二周,将全校拟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及相关特长材料,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统一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并将转专业相关材料存档备案。
教务处负责转专业学生编班,相关学院负责学生管理移交、安排学生宿舍,学生到新专业班级学习。
五、其他事宜
1.学生应切实做好自身学业规划,慎重申请转专业。转专业的学生被公示后,学校不再接受学生转回原专业的申请。
2.学生转专业后,按照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3.未通过学校审批的学生,应继续在原专业班级学习,由学生所在学院做好解释工作。
联系人:王鹏
电话:43164037
教务处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