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科院教通发〔2026〕167号
各相关二级学院、有关职能部门:
为维护高等教育的严肃性,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严格学籍管理,杜绝舞弊及冒名顶替行为,确保新生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现就做好我校2026级新生入学资格集中复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集中复查工作由教务处牵头、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各二级学院具体实施。重点查验学生档案信息、体检信息、特殊招生资格等。新生入学资格集中复查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
新生入学资格集中复查结束后,班主任签订《新生入学资格集中复查工作承诺书(班主任)》(见附件1)上报至所在学院,由学院自行留存备查。各相关学院签订《新生入学资格集中复查工作承诺书(学院)》(见附件2),于10月17日11:00前上报纸质版至教务处学籍科(勤公楼204)。
附件1:新生入学资格集中复查工作承诺书(班主任)
附件2:新生入学资格集中复查工作承诺书(学院)
教务处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