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1文章来源:实践科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2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6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105号)转发给各教学单位,请仔细研读。

时间要求:

1. 531日前将申报书、附件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实践科邮箱:lkyjwcsjk@163.com。

2. 6月5日前,在系统中填写并上传相关文件,具体要求查看系统内说明,网址:https://zyyxzy.moe.edu.cn/xcgcs/site/login,账号密码联系教务处。

3. 6月15前,将纸质盖章版的项目申报书及附件送交勤公楼207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晓亮 13898207117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联合培养项目申报书

3.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联合培养项目汇总表

4.企业信息

教务处

20235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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